关于中山市鹿城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山市鹿城化工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4年8月28日-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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