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函〔2021〕68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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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州市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惠核变通内字〔2020〕第2000320467号、粤惠核变通内字〔2021〕第44130012100287833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名称由“惠州市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向智明”变更为“赵永军”。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32205370073X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永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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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23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17年09月25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2年09月25日 五年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惠州市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函
粤环函〔2021〕686号
惠州市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1322160205)中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惠核变通内字〔2020〕第2000320467号、粤惠核变通内字〔2021〕第44130012100287833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名称由“惠州市鑫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桓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向智明”变更为“赵永军”。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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