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粤环函〔2022〕176号 |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绿滴科技有限公司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顺德8核变通内字〔2022〕第fs22041310265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叶绍森”变更为“张艺文”,住所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江股份社北华路以南龙江生活污水处理厂以东2号地块D区”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北华路龙江段11号”。 |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绿滴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0606MA53LHK07M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艺文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许可有效期自 | 2022年03月22日 |
许可有效期至 | 2023年03月22日 一年 |
许可机关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当前状态 | |
备注 |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同意佛山市绿滴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函
粤环函〔2022〕176号
佛山市绿滴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440606220322)中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资料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按《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顺德8核变通内字〔2022〕第fs22041310265号)的内容,将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由“叶绍森”变更为“张艺文”,住所由“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居民委员会龙江股份社北华路以南龙江生活污水处理厂以东2号地块D区”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江社区北华路龙江段11号”。
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