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年11月

超标企业
根据《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6〕345号文件,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国控企业名单在生态环境部公布1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部门网站"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2022年、2023年生态环境部未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