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提高我省相关备案执法人员对淘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工作的认识及备案执法水平,7月20日上午,广东省环保厅在广州举办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工作培训班”。
会上,省环保厅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副处长钟伟青介绍了目前广东履约的现状,以及下一步的履约执法工作要求。培训班邀请了江苏省环境经济技术国际合作中心、广东省环境信息中心相关专家分别为学员讲解了《ODS相关政策法规解读》、《ODS日常监督管理培训》、《广东环保ODS企业信息申报管理系统使用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备案执法人员对臭氧层、消耗臭氧层物质及其相关知识有了新的认识,明确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为下阶段更好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由省环保厅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副处长钟伟青主持,来自21个地市的40多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