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签订了“中国PFOS优先行业消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在广东省开展镀铬企业技术示范和推广、PFOS相关政策、监管能力建设等活动,促进PFOS在电镀行业的替代和淘汰。
为了保证项目活动的顺利开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招聘1名全职项目助理参与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主要工作内容
1.1 协助项目办编写部分工作大纲;
采购助理在熟悉项目文件、了解项目办采购任务后,协助项目办编写部分采购工作大纲(初稿)文件(包含项目背景、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产出、工作周期、资质或资历或经验要求及时间投入与经费预算等内容)。
1.2 协助项目办完成采购任务;
工作大纲经世行同意或者不反对后,项目助理根据世行采购要求协助项目办实施招标程序、完成合同签署和合同执行。
1.3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项目办日常管理活动的其他任务(如小额采购、以及整理采购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投诉建议等工作)。
二、资质要求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高的优先考虑;
专业要求:化学或环境及相关专业,与电镀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具有论文或公文或项目工作报告撰写经历的优先考虑;
具有招投标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英语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及以上水平;可用英语读写交流的优先考虑;
熟悉世界银行采购规则或具有世界银行项目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具有电镀行业工作经验或项目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岗位服务期限
该项工作预计2019年1月份开始,2022年6月30日结束,首期计划工作18个月。项目办将依据项目的执行进度及项目助理的工作表现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四、工作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亦可在工作时间向以下联系人咨询。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人员,请于2018年11月9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至:
联系人:吴建刚 刘紫怡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1006室
电话:020-28368562 28368583
电子邮件: GDPFO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