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PFOS项目”)的活动已全面启动。为公平、公正、透明、高效地收集和解决项目受影响人和社区的投诉,本项目《环境社会管理框架》中已经建立“申诉处理程序”。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的申诉处理机制已于8月21日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进行公示,为方便受影响人/社区申诉工作的开展,对此前发布的申诉处理机制进行简化,简化后的文件详见附件。项目执行过程中,企业和项目办层面的申诉机制是解决本项目申诉的主要渠道。
项目办将尽力与国家项目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参与企业和受影响人/社区共同努力,寻求帮忙解决在企业层面无法解决申诉机制情况下的问题。为便于受影响人/社区联系,现将我省项目办层面的申述机制进行公示。
如有与本项目相关所需的申诉,请按附件中要求进行申诉。
附件: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下受理申诉程序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广东省示范项目办公室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下受理申诉程序
申诉接收时间:公示日起至项目结束
申诉提交渠道:公示期间,我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访、来信,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根据“受理申诉程序”进行登记、调查、核实理。
联系人:吴建刚黄泽欣
联系电话:020-28368562 020-8526764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申诉提交信息要求:投诉人需写明投诉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的项目、项目的不利影响、投诉人认为可能的解决方法的建议。
申诉处理过程:我单位收到投诉后将于7日内通知投诉人收到投诉;将于15日内通知投诉人是否符合投诉资格并在必要时收集更多相关信息;将于30日内向投诉人提出解决方案。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将转交其他法律途径,我单位将和相关参与企业以及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厅对外合作中心(FECO)积极跟踪申诉处理过程及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