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粤环罚字[2011]10号 |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该公司建设和管理的佛山市乐从至狮山公路项目已建成通车运行,但是该项目需配套建设的噪声、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我厅验收合格。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六万元。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2011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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