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粤环罚字[2011]12号 |
清远市华浩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该公司清远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但是项目需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一直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2011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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