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书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单位 |
处罚日期 |
粤环罚字〔2013〕3号 |
广州华南路桥实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建设的广州市华南南路二期工程太和~广汕路段项目已投入使用,但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2.8中关于“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但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5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6万元。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
2013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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