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应诉情况(2014年12月)
原告
被告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
审判机关
梅州宁江水泥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违改字【2014】16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作出(2014)穗中法行初字第273号《行政裁定书》,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2014年12月2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