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复议情况(2016年9月-1)
复议申请人
复议
被申请人
被复议的具体
行政行为
复议处理结果
复议处理时间
复议机关
东莞市鸿业造纸有限公司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行政处罚(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东环罚字〔2016〕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维持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