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印发实施《2016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2016年环境信息公开十大工作要点。通过继续加强和完善网站的功能建设,改造和提升部分网站功能,继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6年本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2016年,本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与信息公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成立以厅长为组长的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以厅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分工合作、省环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每月通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良好工作模式,有效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工作机制。
(二)打造“一门式一网式”全流程网上办事窗口。2016年,本厅继续整合、优化原有业务系统,实现了“一门式一网式”和“统一身份认证”,办事企业仅做一次身份认证,就可以登录全省环保系统统一的受理平台,办理全省所有的网上环保业务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部分事项实现了在移动端申办的目标。
与网上办事窗口同期建设完成还有电子证照系统。率先对环评批复文件、项目环保验收、危险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与民生较为紧密的几个证照,先行一步将其电子化,为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系统的应用整合,实现网上办事可提交电子证照作为申报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进行网上证照查验,既实现新增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又逐步推进存量纸质证照电子化,最终建成全省统一的环保电子证照系统。
(三)“广东环境保护”官方政务微信上线。随着互联网移动端的兴起和发展,双微(微信、微博)被越来越多的公众应用和认可。双微不仅是网站的一个补充,更是网站的延伸,更加贴近公众和服务对象,具有更高的互动性和时效性。“广东环境保护”政务微信,除每日重点环境信息推送外,还可实现更多的信息浏览(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政府公文、公示公告等)、网上办事、咨询投诉等功能,满足公众随时了解环境保护政务信息的需求。
(四)推出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手机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官网移动版充分利用智能手机快速简单的操作界面,为手机上网的用户设置了“政务”、“办事”、“问政”、“空气”等九大版块,让公众不必受时间、环境、网络及设备影响,随时随地轻松获取环境信息和数据,感受信息化时代为公众生活带来的便捷。
(五)搭建环保智慧搜索和在线客服平台。本厅在推出官网移动版的同时,还同步推出全新升级的环保智慧搜索和在线客服。通过环保智慧搜索,公众可以查询网站信息和省内即时空气质量数据、水质数据,以及网上办事或问政的处理情况,查询我省重点污染源企业相关信息。新上线的在线客服(互动)系统,内置了专业的环保百科知识库,以及历年来公众咨询的问题解答,方便公众快速便捷的获得答案。在线客服同时还在工作时间提供人工问答,引导公众更好的浏览网站,获取信息,网上办事和网络问政,提升了省环境保护厅的政务服务水平。
(六)专题专栏的建设与宣传。一是信用和处罚“双信息”专栏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数据标准,完成了“双公示”系统(嵌入OA办公平台)的开发建设,该系统于5月6日正式上线投入使用。该系统开发了数据接口,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交换数据到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二是第五届广东环境文化节专栏建设。为繁荣环境文化、促进公众参与、树立环保自觉、弘扬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从2012年开始,连续5年举办广东环境文化节活动。2016年是第五届。网上专栏设有第二届广东省中学生环保演讲比赛、全省环保电影大放映、珠三角环保行采访活动、环境文化橱窗海报、全省十大环境新闻评选活动等五大版块。三是环境违法曝光台专栏建设。本厅在公众网设立了“环境违法曝光台”专栏,除公布“行政处罚及文书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外,还公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严管企业”和“(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业”。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省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在珠江频道分片区及广东电视台发布各地AQI等级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预报。 重视空气质量会商,有效推进省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公开。一是召开臭氧污染防治专家咨询会和重污染天气会商分析评估会,邀请知名学者为我省臭氧污染和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出谋划策。二是省环境保护厅与省气象局开展季度会商和重污染天气会商,建立常态化合作发布机制,每日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定期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6年4月28日起与省气象局联合在“珠江频道”发布全省区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6月5日起在“广东卫视”发布21个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信息包括空气质量等级范围和首要污染物。
(二)继续在省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城市和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信息。2016年,省环境保护厅继续对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共80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地表水水源75个、地下水水源5个)进行监测。为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从2016年起,向社会每月公布地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公布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每月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的省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信息,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新闻发布栏目公开城市和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三)根据环境保护部正在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按时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2016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本厅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文件13个,对7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受理公告、56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拟审查公示、5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后公告,对216个(次)环评机构信息进行了网上公开。同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对7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为规范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加强我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逐渐建立起我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全省由省、地(市)、县(区)环境部门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2016年确认了1067个企业参加信用评价,其中“环保不良企业”(红牌)21个,“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110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858家,“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78家;部分地市对2310家企业组织评价。
三、多途径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2016年,本厅主要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的政府信息。
(一)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信息公开方面,截至2016年12月,本厅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务类信息44396条。其中新闻信息23638条,环境管理信息18263条,环保宣传教育信息7851条,污染防治信息3892条。公众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www.gdep.gov.cn)可以查阅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厅信息公开已经形成以政府信息目录、污染源监管信息目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双公示信息公开为基础的五大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众还可以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新闻稿3篇,内容包括水环境、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环境质量状况。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新闻机构11家(次)。
(三)在《珠江环境报》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2016年,本厅在《珠江环境报》发布政府环境信息92条。通过《珠江环境报》公开重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等内容。
(四)通过《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2016年,本厅通过《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政府环境新闻信息约350条。
(五)通过显示屏等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2016年,本厅继续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显示屏,将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等通过显示屏主动向前来办事的公众公开。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本厅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对2016年本厅承办的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予以全文公开,14件予以摘要公开;对承办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主办件23件及分办件2件予以摘要公开。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本厅共受理156件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六、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本厅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宗,审结25宗,涉及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案件14宗,其中,本厅对11宗作出终止审查、1宗作出维持、1宗作出撤销、1宗作出确认违法的复议决定;本厅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4宗,涉及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案件0宗;本厅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1宗,涉及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案件2宗,人民法院对1宗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宗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本厅将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和作出裁判的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首页-> 环境监察执法 -> 环境行政处罚、复议与应诉栏目全部予以公开。
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对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或扣押决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决定等行政命令或行政强制手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本厅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照要求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进行公开。
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本厅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