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度和广度,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发布信息各类9350条,包括概括类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152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2491条,解读信息78条等,并通过网站积极与公众互动,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3次,办理留言1758条,举行在线访谈8期;依托“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广东生态环境”今日头条号等基于互联网的全媒体建设发布信息3350条。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1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及时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通过多层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做到“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任需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政务公开条例》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国务院自上而下部署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电子政务方面的改革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也进一步具体化,亟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用最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要求指导解决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互动性不足。目前多由政府单方面决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尤其是在公开内容方面与公众的互动性不足,导致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明确目标,精准发力,进一步做好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一是重新梳理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执行机构,完善重大政策解读制度及实施细则,完善社会关切回应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快数据开放。按照省政府数字政府改革以及数据开放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信息化整合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新条例宣贯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生态环境公众网gdee.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7534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