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下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5号)(下称《办法》)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环保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广东省环保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条例》和《办法》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开始成为建设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
《条例》和《办法》公布后,为做好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样板》和《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板》,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发出《关于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领会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培养依法公开的意识、自觉遵守公开规定、及时准确提供公共信息的日常工作习惯。要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并向社会发布,方便群众知情办事。要突出抓好依申请公开的有关工作,抓紧建立申请公开的管理、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及时管理和答复群众合法的信息公开申请。要大力推进网络建设,在公众网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相关栏目,公开规范文本,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信息,畅通链接,方便公众及时、方便、完整地获取信息。要尽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编制《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做好正式实施之前的准备工作,我局于2007年11月开始进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于2008年5月《条例》和《办法》正式施行时对外发布。《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作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www.gdep.gov.cn的内容一直予以保留。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和17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构、申请的内容及办理程序。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由机构基本信息规章文件、规划计划、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环境监察与执法、生态环境、宣传与教育、专题专栏、办事指南、网上办公、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环境质量与监测、环境标准、行政体制与人事任命等部分组成。目录基本涵盖了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主要范围,并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根据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不断补充和完善。
(三)建立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为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我局于2008年6月起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等服务。
(四)加强对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在积极做好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现场会,举办了全省环境保护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对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省环保局直属单位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转变观念,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局机关各个处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还组织了各个业务处室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了《条例》和《办法》,重点对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规定,规范了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
(六)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为贯彻落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使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厚实的基础,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局机关各业务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服务流程和内容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内容的范围,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作进一步的更新;开展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范围进行界定,通过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站相关系统应用平台,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受理、办理及回复工作。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主要与环境管理的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等业务系统、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质量系统、主要江河水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环境质量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固体废弃物信息管理系统、环保资金环境信息系统等十多个业务系统连接。这些系统不间断地为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提供业务信息,确保了环境业务信息的及时发布,丰富了环境信息公开的信息资源,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数据和时效。这些信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每日提供21个城市空气污染指数、首要污染物、级别、状况等空气质量数据;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定期更新发布饮用水源的水量、水质情况;主要江河自动站周报则对水质及主要污染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发布。并且多个业务系统还与局的办公窗口信息系统整合,为企业和公众提供网上办事服务,极大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信息化服务,同时也提高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应用水平。
(七)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工作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信息,我局公众网站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以便公众直接点击进入。落实专人跟踪保证随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属于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尽可能当场答复和办理;属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严格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为企业和管理部门提供方便方面,充分利用我局公众网站为宣传平台,及时把国家和广东省在大气、水、固废、噪声、ODS和POPs履约等环境管理方面的信息和文件上网,同时提供各类表格下载。我局各受理窗口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多样化。一是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营造窗口的服务氛围,办事信息上墙、触摸屏查询等方式改进和完善窗口形象,突出窗口主动服务性;二是将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填报资料清单等在网上对外公布的同时制作成“服务手册”放在接待窗口,供客户取阅;三是对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业务知晓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环保局主要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广东省环境保护的政府信息。
(一)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8年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法律法规类信息136条,环境标准类信息359条,环境规划类信息383条,环境管理类信息966条,污染防治类信息174条,环境监察与执法类信息102条,生态环境类信息265条,环境宣传教育类信息325条,专题专栏类信息6920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7条,网上办公类信息253条,环境统计类信息6条,其它类信息2708条。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共发布文章12639篇;网站访问人次和被访问页面数稳步增长,全年访问人次突破196万人次,被访问页面11856万页。
公众通过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www.gdep.gov.cn)可查阅广东省环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我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建设完成广东省环境质量综合发布平台一期。环境质量综合发布平台一期整合的主要内容有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日报、城市空气质量日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江河水质量周报、江河水质量月报、江河水质量年报、地表水功能区划等数据,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提供查询,并同时提供英文版和繁体版。
(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会同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内容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辐射环境、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环境质量状况。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新闻机构163家(次)。
(三)《珠江环境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珠江环境报》发布政府信息156条。通过《珠江环境报》公开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等内容。
(四)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环境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等媒体共播发由我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近500条。
(五)通过电子触摸屏、显示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局办公楼大厅设置触摸屏、显示屏,将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等通过电子触摸屏、显示屏主动公开。
三、咨询受理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8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8人次,电话咨询316人次,网上咨询1022人次。主要涉及环保资质办理、项目审批程序、项目环评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环境监测数据、污染减排情况、污染事故处理情况、举报污染奖励实施等方面内容。
四、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省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信息
我局没有对公众提出依申请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依据《条例》和《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梳理和分析,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公众需求相比尚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09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环境状况的信息公开工作要结合我省的重大行动,结合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切实有效的推进。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作为我局对外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一方面要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另一方面要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让公众及时了解我省的环境状况信息。要进一步做好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的编写工作,方便公众理解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信息公开预审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进行预审,以便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时间;三是建立公开评议制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群众和民主监督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
(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公仆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制度创新,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起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强化制约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根据近一年使用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修改。制定正式对外答复使用格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尽快建立健全以下五项制度:一是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二是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三是环境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制度。应建立环境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度。四是环境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五是环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五)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组织编制《便民手册》,免费对各级环保部门、公众阅览室、图书馆等部门发放,为公众提供更方便的查阅环境保护资料的更多选择;发挥《珠江环境报》、《环境》杂志、新闻发布会、新闻传媒等公开载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进行修订,主要将目录分类方法、目录内容划分、目录中内容的详细解释等方面进行修订,努力做到使公众使用目录体系时能够快速寻找到相关信息。
七、说明
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75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