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粤环函〔2022〕37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涵盖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广东生态环境公众网gdee.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753406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做好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的公开与解读。公开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并发布厅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规划有关内容“答记者问”相关文章及政策图解。三是围绕“六稳”“六保”,做好有关政策解读。发布2021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等政策解读共38篇。举办8场新闻发布会,上线广东广播电视台“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声热线访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深入解读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四是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信息发布。共发布督察动态92篇,边督边改75篇,地市动态68篇。五是持续做好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实时发布广东省未来七天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及排名情况,定期发布广东省入海河流监测信息、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等信息。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6件,共计办结199件,结转下年办理7件。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调整优化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业务“一网统管”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开发使用对外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信息发布审查。2021年,依托“南粤绿声”微博、“广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环境杂志+、“广东生态环境”今日头条号、南方+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约4500条。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设立互动交流平台,采取设置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违纪举报栏目,选登公众留言,公布留言受理统计情况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省政府办公厅的部署和指导下,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内容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互动不够紧密,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部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等不足。在202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多元化政策解读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