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书(山河饰品(惠州)有限公司)
解除限期治理决定书
粤环解限字〔2014〕22号
山河饰品(惠州)有限公司:
按照环境保护部《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厅对你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限期治理工程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现场核查及现场监测,认为你公司完成了限期治理任务。经研究,现决定解除对你公司的限期治理。
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所排污染物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27日
抄送: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市惠阳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