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12日23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全省转办第十四批环境来电来信举报件166宗(其中,有18宗内容与前期交办件相同)。目前我省累计已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件1667宗(部分重复),上述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地市、单位落实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日,各地已对1011家企业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企业852家,拟处罚金额2649.1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5宗,行政拘留32人,刑事拘留54人,约谈332人,问责116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情况。来自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数据显示,截至 13 日 16 时,各地市政府网站以及省环保厅对外发布转办件办理情况共 406 件,其中广州(53 件)、深圳(40 件)、 珠海(9 件)、汕头(10 件)、佛山(36 件)、韶关(12 件)、 河源(42 件)、梅州(0 件)、惠州(20 件)、汕尾(4 件)、 东莞(25 件)、中山(11 件)、江门(8 件)、阳江(28 件)、 湛江(15 件)、茂名(4 件)、肇庆(7 件)、清远(21 件)、 潮州(6 件)、揭阳(32 件)、云浮(18 件)、顺德区(3 件)、 省环保厅(2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