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粤环宣)记者从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获悉,13日22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全省转办第十五批环境来电来信举报件151宗(其中,有17宗内容与前期交办件相同)。目前我省累计已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件1818宗(部分重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3日,各地已对1124家企业责令整改,立案处罚企业982家,拟处罚金额3048.7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8宗,行政拘留36人,刑事拘留60人,约谈347人,问责183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各地各单位须及时公布处理情况。来自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数据显示,截至14日16时,各地市政府网站以及省环保厅对外发布转办件办理情况共570件,其中广州(140件)、深圳(51件)、珠海(9件)、汕头(13件)、佛山(45件)、韶关(12件)、河源(47件)、梅州(17件)、惠州(25件)、汕尾(4件)、东莞(29件)、中山(14件)、江门(8件)、阳江(28件)、湛江(18件)、茂名(10件)、肇庆(14件)、清远(21件)、潮州(6件)、揭阳(38件)、云浮(19件)、省环保厅(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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