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2017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通报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总结并部署今年环保重点工作任务。会上,广州市政府向11个区政府及15个有关单位下达《广州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责任书》和《2017年广州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广州的案件有超过六成已经消除污染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广州市共接收督察组交办案件33批1039件,全部按时上报办理情况,无一退件,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的“回头看”复查发现,1039件交办案件中有641件已消除污染问题,占61.69%;397件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已按办结要求制定了整治计划积极整治;同时还有1件存在反弹。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广州市的意见有11条,其中,水环境整治8条,点源污染扰民2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及处置设施建设1条。为此,广州市制定《广州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11条27项具体整改措施,将确保落实整改不留死角。
改善空气质量有压力
此次会上,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5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同比下降,达标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21天,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压力很大。从一些衡量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来看,二氧化氮和PM2.5浓度未达标,PM10浓度临近标准限值。从广州各区情况来看,从化、增城、花都、黄埔区空气质量相对较好,荔湾、海珠、越秀、白云区空气质量有待提升。
为此,广州市将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对“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监管;严格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范围;开展545座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整治及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扬尘污染精细防治和港口船舶污染综合防治。
“小散乱污”整治有待加强
广州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水环境治理工作总体向好,但城区仍有相当一部分河涌水体黑臭。目前水环境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基层河长职责亟待落实,污染源治理任务艰巨。尤其是“小散乱污”污染源整治有待加强,排污口整治、河道违建清拆进展较慢。广佛跨界河涌整治工程等部分治水工程项目受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公路开挖、支管施工及河道施工等因素影响进展缓慢。下一步,坚决落实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开展污染源专项整治,抓好重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截污纳管。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稳步推进,但垃圾量快速增长与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仍较为突出。目前,居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不高,前端分类收集和中端分类转运未实现无缝对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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