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我厅牵头组织,由广东省环境科学院联合省环境学会、省电镀协会具体起草编制。为确保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应性,按照省质监局对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的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4年12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3),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任 翔
电 话:020-38835919,388359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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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3.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质监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