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强制性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省质监局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我厅组织编制的《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见附件1)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2015年10月8日前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返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黄怀
电 话:020-38835919
传 真:020-38835920
邮 箱:gdsjbzc@126.com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20)
附件:1.集装箱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报批稿) 及编制说明
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