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地方标准意见的公告
为提高我省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现省质监局正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5年10月26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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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