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根据《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见附件1)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个人于2016年10月21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填写《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并抄送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黄怀,电话:020-38835919,传真:020-38835920,电子邮箱:gdsjbzc@126.com,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510620);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联系人:丘锦荣,电话:020-85545617,传真:020-85552427,电子邮箱:qiujinrong@scies.org。
附件:1.《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
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1-1:《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pdf
附件1-2:《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2: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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