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国家《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办法》,X射线荧光仪属Ⅲ类射线装置应办理辐射安全许可纳入监管。若使用单位初步判定该装置辐射水平能满足豁免要求,可按照生态环境部第18号令豁免章节的要求准备材料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一旦豁免的射线装置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生产厂家统一办理最终用户豁免的,具体使用单位不用再单独办理豁免。我厅辐射业务窗口电话为:020-87531393,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我厅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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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仪实行豁免管理如何办理?
答:按照国家《射线装置分类管理办法》,X射线荧光仪属Ⅲ类射线装置应办理辐射安全许可纳入监管。若使用单位初步判定该装置辐射水平能满足豁免要求,可按照生态环境部第18号令豁免章节的要求准备材料向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一旦豁免的射线装置无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生产厂家统一办理最终用户豁免的,具体使用单位不用再单独办理豁免。我厅辐射业务窗口电话为:020-87531393,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咨询,我厅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