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57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从事省辐射工作人员有培训需求的,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发的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培训平台,网址:http://fushe.mee.gov.cn)免费学习相关知识。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以及原持有的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到期的人员,应当通过生态环境部培训平台报名并参加考核。2020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原培训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培训平台定期发布考核计划,参加考核的人员可以扫描培训平台首页二维码,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HJSLY)进行报名。参加考核后5个工作日可通过微信报名小程序查询是否合格,合格者可以在微信报名小程序首页查询打印成绩报告单(全国通用),相当于以前培训合格证书使用,不另外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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