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申报2023—2027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生态环境科学普及工作,推进广东省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发展,强化我省生态环境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民生态环境科学素质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协联〔2022〕2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2027年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推荐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本次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省环境科学学会具体承办。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认定标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单位或机构,可申报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环境科学学会将统筹协商,对申报单位择优推荐。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
四、网络申报及纸质材料要求
(一)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平台(http://kpjd.gdsta.cn/)进行网络申报,需提交《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书》《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科普资源(产品)申报表》《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格》和能证明所填报数据、信息真实性的相关佐证材料(可参考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测评表所列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与所填数据和信息相关的部分,并将有关内容着重标出)。所有材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可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均需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将网络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上述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1。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上述所有材料,内容需与网络申报完全一致,一式1份,寄至收件地址。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按照《办法》改进本单位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二)已超出有效期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三)新申报单位自行在注册账号后进行网络申报。超出有效期的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使用已有账号登录平台后进行网络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诚 郑迪 020-83224979
邮箱:gdhjxh@126.com
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02
2. 关于开展2023—2027年度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