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粤环商〔2019〕139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对《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函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广东海事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以及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厅在认真调研、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9年3月1日(周五)前书面反馈我厅。若无意见,也请按时反馈。
附件:1.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顺强,020-85266620,020-87532051(传真)
电子邮箱:79362947@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