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环境信用修复的公示
根据《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11月通报了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标识)。经整改,该公司按照程序向我厅申请环境保护信用修复。该公司提供的整改报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有关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符合环境保护信用修复的条件。我厅拟同意对其环境保护信用进行修复,解除其黄牌标识,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一级至“环保良好企业”(蓝牌标识)。
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广东玉峰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用修复事项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
公示期:2019年4月28日至5月4日(共7天)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举报电话:
电 话:020-85513795
传 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执法处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