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昂制革(惠州)有限公司2017年环境信用修复公示
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五部门《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要求,兴昂制革(惠州)有限公司向我厅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将其2017年环境信用修复评定上调一个等级,由“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修复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我厅已现场核查,认为该公司存在的有关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拟同意将其环境信用修复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修复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9年4月30日至5月7日(7天)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20-85513795,传真:020-8753783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执法处值班人员(邮编510630)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