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和工业锅炉污染整治资金第三方机构绩效现场评价的通知
广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作为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拟于近期开展2013-2018年度黄标车提前淘汰和工业锅炉污染整治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批省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绩函〔2019〕2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价范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第三方抽取广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茂名等6个地市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地市 | 时间安排 |
1 | 广州 | 2019年6月20日-21日 |
2 | 茂名 | 2019年6月24日 |
3 | 江门 | 2019年6月25日 |
4 | 中山 | 2019年6月26日 |
5 | 东莞 | 2019年6月27日 |
6 | 惠州 | 2019年6月28日 |
二、现场评价内容
(一)前期论证决策等情况。包括资金设立合规性、目标设置科学性、保障措施健全性等内容。
(二)资金支出的完整性、安全性及规范性。包括资金投入和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等。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实施进展和管理状况,执行过程中项目日常监管,以及项目目标、计划调整和完成验收情况等。
(四)资金使用效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实施后主要的经济、社会等效益具体体现,以及环境影响和社会持续影响等。
三、现场评价程序
(一)现场评价方法
主要采取材料核实、询问答辩和实地考评走访等方式,对评价范围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自评材料反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等)进行深入具体、独立客观地了解与核实,对每一个选取的项目现场评价情况进行分析。
(二)现场评价流程
1.材料核实。
材料要求:一是反映专项资金实施内容的相关材料应齐备,如资金申报和审批材料、相关管理制度、相关单位监督检查证明、资金使用情况证明等材料。二是反映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的相关资金材料应齐备,专项资金到位的进账凭证,资金支出记账凭证等,对基础信息表中申报的金额等数据,应能合理解释其来源与出处。三是第三方在现场核查需补充的佐证材料,相关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现场评价小组。
第三方根据时间安排将到各地市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相关材料核实工作,请现场评价单位在现场评价期间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财务及工程资料等提供原件备查)。现场评价单位按评价要求提前将相关资料准备在座谈现场。
2.询问答辩。
第三方在核实材料基础上,就项目实施有关问题进行询问。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做出总结介绍,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内容,例如涉及项目个数、项目名称、省级补助资金及地市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到位金额、支出金额等;项目实施程序,涉及项目实施招投标、施工等具体程序,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进度、绩效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经验总结或改进建议等。
3.实地考评和走访。第三方将在地市业务主管部门现场抽取部分项目,到所在现场进行实地考评和走访,了解项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效益情况。
请相关地市生态环境局,准备有关材料,做好现场评价联络工作。评价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与第三方联系。联系人:董家良,联系电话:1857662****,电子邮箱:83739931@qq.com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景杰 87589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