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新修订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事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提升我省营商环境,我厅拟对《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环函〔2011〕738号)进行修订。经研究,形成《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稿)》。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8日
通信地址: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处(收),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 maxi@gdee.gd.gov.cn
附件:关于明确我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和换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本主题已经结束意见征集活动,线上线下未收到意见。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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