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编制了《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围(修订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附件: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修订稿).pdf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020-87535336
电子邮箱:gddaq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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