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今年将继续开展“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附件1)、《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评分细则》(附件2),各地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和现场初审后向我厅推荐“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名单。申报工作以自愿为原则,每个地市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相关地市生态环境局于10月10日前(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将推荐函、推荐表、相关材料(含辅证材料,包括照片、证明、文件、活动记录等),寄送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dgsch@126.com。
申报受理后,我厅将组织人员对推荐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并对资料合格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拟命名单位将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https://gdee.gd.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我厅发文命名。
附件:1.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张晓芒 电话:020-85260599
e-mail:gdgsc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1509室
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教育培训部
邮编:51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