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
情 况 简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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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四年四月六日
编者按:
2月26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珠三角环保规划成果汇报会,会议听取了珠三角环保规划编制技术组关于规划成果的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黄华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学习和领会讲话的精神,对于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作好规划的完善、深化和修改工作,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有重大意义。
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环境建设
——张德江书记在珠三角环保规划汇报会上的讲话
(2004年2月26日)
这次会议很重要。制定和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刚才,国家环保总局解振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对珠三角环保规划所取得的成果也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对下一步如何落实好这个规划提出了很明确的意见。黄华华同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环保面临的形势做了介绍,对规划成果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今天我想就“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加强环境建设”讲几点意见。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环境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改革开放25年来,珠三角的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但经济的迅猛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巨大的压力,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主要问题是:一个是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相当一部分群众的居住环境恶劣,不少地方城不像城,乡不象乡。二是土地管理不严,企业的布局不合理,造成很大的浪费,也造成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三是环境不堪重负,特别是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尤为突出。环境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珠三角必须走出一条新型的发展道路,不能再走过去那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老路了!
广东全省到2020年,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珠三角在2010年要率先实现这一目标。现在全省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珠三角已经超过4000美元,这表明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现在人们注重生活质量了。形势和任务告诉我们,一定要转变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带头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如果珠三角能做到这一点,对全省、对全国都有示范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的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目标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指导性、操作性很强,是一个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纲要,体现了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统一。特别是“11315”工程,概括得很精辟,突出体现了规划纲要精髓和价值。当然,这个规划纲要仍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分析环境问题要一针见血,增强对策的针对性,进一步提出明确、细化的阶段性目标。今后,我们要努力把规划纲要及其化规划成果转变成为地方法规,转变为政府的施政行为,转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第一,提高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深刻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打牢环境建设的思想基础。要广泛开展规划成果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建议许德立同志牵头,举办环保规划培训班,把全省分管环保、城建的副市长、城建局长、环保局长、水利局长、林业局长等,凡是与环保工作有关的领导干部都轮训一遍。如果条件允许的话,省委理论中心组可以搞一次专门培训,或争取先安排一次“广东学习论坛”,请解振华局长亲自主讲。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珠三角乃至全省环境形势的严峻性,把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上升到生存意识、发展意识和民族意识的高度,使全省人民牢固树立环保观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学习环保知识的带头人,而且要真抓实干,把进一步加强环保、改善环境落实到各项具体的工作和行动中去。
第二,明确目标。要明确我省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和目标。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和努力。发展和改革委要把环保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贸委要研究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其他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如建设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林业部门等,都必须明确各自的目标和任务。
第三,形成法规。建议在规划纲要修改好之后,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提出立法建议,把这次的研究成果,尤其是规划所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变成广东省的地方法规,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通过立法,保证每一届党委、政府坚持不懈地把环保工作抓下去。我们这一届省委、省政府提出这个问题,就必须在环境保护上有所作为。我们要遏制住环境恶化的势头,这是底线。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努力贯彻环保法规,力争环境保护和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明显的成效。
第四,制定政策。要建立一种导向,引导人们去加强环境保护,谁保护环境谁得益,谁破坏环境谁受罚。制定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外贸进出口政策等方方面面的政策,都要与环保挂钩,有利于环境保护。
第五,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是落实规划的重要保证。抓好环保工作,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坚持集体领导,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同时,要坚持分工负责,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改变在责任问题上“吃大锅饭”的情况。要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制、各区域负责制。行政首长负责制,首当其冲的是省长、主管副省长,都得管。部门负责制,就是相关的部门都有责任,都要落实责任制。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规划,综合平衡,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经贸、教育、科技、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要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土、建设、水利、农业、环保、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加强行业指导和项目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也都要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区域负责制,就是要对所辖区域的整体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实行责任制。不管大的区域、还是小的区域,都要实行责任制,不能出现责任空白地带。即使小到一个村,也不能掉以轻心。现在珠江三角洲不少地方农村规划和建设滞后,农民的居住环境比城市还恶劣,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第六,依靠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强环保工作不能忽视科技的作用。保护环境靠科技,治理环境也要靠科技。比方说水污染治理问题,可以大量地采用生物技术,甚至一些更现代的科学技术,如纳米技术。要加强环保的科研、开发和应用,调动科技售货员的积极性。依靠科技加强环境保护,是一条潜力巨大的好路子,而且必须非走不可。因为要发展生产,肯定还会产生一些污染,只有靠科技才能把污染降到最低程度。必须尽量采用高新技术,把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轨道上来,实现物质生产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目标。
第七,深化改革。改革是推进环保工作的动力。改革的内容很多,路子很宽,投融资体制改革、基本建设改革、企业改革,都能跟环保联系在一起,干部制度中评价考核干部的体系也能跟环保联系在一起。所以,加强环境建设要善于在改革上找出路。多种渠道,共同去做,环境建设才能有保障。比如,如果不改革投融资体制,财政投一个亿,可能也不解决问题,改革了投融资体制,财政拿一千万,用民间资金九千万,实行股份制,很可能搞得挺好。
第八,形成产业。环境要治理,环境要改善,环境要建设,就要加大投入,但决不是说环保就是光投入没有回报。环保最大的回是综合社会效益和综合经济效益。环保本身也是一个新兴产业,只要我们政策对头,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环保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大产业。比方环保科研、环保技术、环保设备的生产,废旧物质的再生利用,生态农业的推广等等,这些都是很大的产业,都大有文章可做。发达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现在做得还很不够,今后在发展环保产业方面要多动动脑筋。要引入市场机制,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打破环保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同时,要加强宏观指导,防止出现一哄而上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总之,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使环保产业成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第九,加强监督。要加强依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形成一个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人人爱护环境、人人保护环境、人人建设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环保部门一方面当好“环保警察”,谁污染环境就处罚谁;另一方面要当好“环保医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要求、加强指导、限期解决。
总而言之,我们对这次珠三角环保规划寄与厚望。前段时间专家学者对珠三角环保规划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今后更重要的任务是让专家学者的劳动在实际工作中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希望制定和实施珠三角环保规划,能够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使珠三角乃至全省发展得更快更好。
黄华华省长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汇报会上的讲话
(2004年2月26日)
刚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邹首民副院长就珠三角规划成果作了一个全面的介绍。解振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讲得很精辟,对我们很有启发。省委张德江书记还作了重要讲话。开展这次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是我省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部署,对我省今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环保总局对这次规划编制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解振华局长就规划的编制提出了很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使整个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规划编制工作的同志,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和我省的研究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经过10个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我谨代表广东省人民政府对国家环保总局的关心和支持,对各位专家和同志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2003年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对今后我省的环境保护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03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
2003年,是我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袭击和加快发展出现的各种制约因素,我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一手抓抗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发展经济不动摇,突出抓“十件大事”、“十项工程”、“十项民心工程”,取得了抗击非典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全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呈现出增长快、效益好、活力强的特点。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13450亿,比上年增长13.6%,增幅为1996年以来最高水平。全年来源广东的财政总收入达到了3280亿元,增长16.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1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4.8%;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889亿元,增长26.5%;全省进出口总值2863亿美元,增长28.3%,其中出口达1529亿美元,增长29.1%;全省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55.8亿美元,增长18.8%。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局良好。总的来说,我省在遇到的困难比预料的大的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比预期的好。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包括国家环保总局在内的国家各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密不可分。
去年,我省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走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的指示,按照张德江书记“抓住与国家环保总局编制环保规划的机遇,把广东的环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四大水系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06个省控断面中62个断面满足I至III类水质要求,18个地级以上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高于90%。空气质量基本稳定,19个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空气质量2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人口比例占统计城市人口总数的85.7%,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在较好水平,76.2%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良好。实施珠江综合整治计划并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的目标,省政府环保工程完成投资4.2亿元,全省新增污水处理厂19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1.3万吨/日。全年完成限期污染治理项目1697个,总投资24460.4万元,关、停、并、转、迁污染企业386 个。全省建成烟尘控制区174个,面积2192.6平方公里。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28个,面积1674平方公里。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全省有自然保护区209个,总面积305.5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4.5%;建成生态示范区152个。
一年来,我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是目前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流经城市河段和内河涌污染严重,部分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一些地区空气污染加重,酸雨污染程度和二氧化硫排放量高居不下;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同时,还面临新一轮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这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发展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珠三角环保规划对我省尤其是珠三角环境保护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次规划在对珠三角社会经济环境进行大规模的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开展了四大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系统集成成总报告和规划纲要。规划报告内容十分丰富,信息量很大,图文并茂,我认为规划成果是高水平的,也是高质量的,体现了多学科的交融,同时也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具体来讲,我觉得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主题鲜明。整个规划不论是总报告还是专题报告,始终突出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这一主题,这是一个创新。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的问题,单纯从污染治理入手,强调“末端治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次规划从保证生态环境良好的角度,研究环境与经济的互动关系和相互影响,论证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生态保护和良好的环境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追求经济、社会、环境三维系统的优化、协调,力求做到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环境,通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这个立意很好。二是目标明确。规划提出的总目标是:努力实现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化,将珠江三角洲建设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到2010年把珠江三角洲初步建成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所有城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20年把珠江三角洲建成生态城市群的全国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所有城市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珠三角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制造业基地。我认为规划目标的定位是准确的,符合我省实际,与我省对珠江三角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设想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基本吻合,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三是实事求是。规划深刻准确地揭示了珠三角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对问题的根源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对珠三角未来发展的环境压力做了科学的预测。对环境问题的判断基本符合实际,对未来的分析基本准确。环境问题确实已成为珠三角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制约因素,其中既有多年快速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问题不够重视,造成环境保护欠帐因素,也有珠三角河网、大气循环等自然客观因素。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将影响珠三角未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专家们的这些分析给了我们一个系统的认识。四是重点突出。规划着眼解决珠三角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了红、绿、蓝三线战略,既有新意,又通俗易懂。红线战略提出构筑生态安全格局,勾画了珠三角空间管制的环境红线区域,规定了什么地方可以开发,什么地方不能开发、必须严格保护,都落实到了空间;绿线战略强调产业的生态转型,引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蓝线战略提出建设碧水蓝天净土的环境,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在发展中解决历史环境欠账。这三大战略对于未来珠江三角洲协调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五是思路清晰。规划在分析珠三角现代化建设面临的环境挑战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的目标、战略和规划实施的工程和政策保障,整个思路十分清晰,一目了然。特别是《规划》从珠三角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通盘考虑,提出基于生态安全的区域功能分区,构建“一环三核一区面”的生态安全与发展格局;统筹协调,提出调整区域供排水格局,做好水环境资源的整合;提出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整体合力;体现了很强的区域规划的特点。总之,整个规划工作做得很不错,我自己也从中受到很大的启发。我相信,规划的实施必将对珠三角乃至全省的环境保护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三、以规划为龙头,全面推动我省环保工作上新水平
广东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做到“六个更加注重”,促进“五个统筹协调发展”: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外源型经济与内源型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环境和资源指标。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的成功编制,对我省的环保工作是很大的促进,是我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行动。我省将以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契机,全面推动我省环保工作。
(一)认真做好环保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建立珠三角环保规划的实施机制。规划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研究,结合实际,抓紧落实。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将各项规划指标作为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原有规划和定们进行适当的修正,做好本地环境保护规划。在抓好珠三角环保规划落实的同时,要尽快启动全省环保规划、粤港澳环保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泛三角环境保护规划的前期工作。今后各地都要严格按照规划办事,要有一盘棋的大局观,服从大规划的要求。
(二)加强珠江综合整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继续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治污保洁工程,落实重大区域、流域整治计划。要通过加大投入,改革投融资体制,重点推进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重点烟气治理和脱硫工程,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与垃圾处理设施以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不断污染处理能力,改善人居环境。逐步推进工业污染源的全面达标排放工作,严防污染向山区转移。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着重治理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加强生态建设,构建山区绿色屏障,全面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要把污染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淘汰落后的生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的示范企业,建立行业和地方的清洁生产示范中心,建立由共生企业群组成的生态示范园区,开展城市循环经济试点,通过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的法规和经济措施,建立生态经济产业的支撑体系。
(四)建设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等群众创建活动,培育广大青少年和领导干部的生态价值观,倡导绿色消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环境监督,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污染源管理,实施污染物排放登记许可制度;继续组织好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进口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有毒化学品、放射性废物、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环境监管,防范重大污染事故。
(六)创新管理体制,实现环境管理的新突破。建设绿色决策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将环境和资源成本纳入GDP的指标体系,正确反映经济增长的环境资源代价。把环境指标纳入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机制。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区域协调。积极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境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我相信,通过编制和实施珠三角和全省的环保规划,珠三角乃至全省的环境质量和环保工作水平一定会有新的提高,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创环境新优势。
借此机会,再次对国家环保总局长期以来对广东环境保护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国家环保总局今后更多地关心、支持和指导广东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广东的各方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解振华局长在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
汇报会上的讲话
(2004年2月26日)
今天向广东省委、省政府汇报珠三角环保规划是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政府合作的结晶。规划编制坚持体现主动保护思想,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环境的承载能力为底线,引导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是限制发展,体现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规划在充分分析珠三角环境现状和未来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了分两步走的环境保护目标,即到2010年为重点攻坚阶段,解决现在突出的环境问题,把珠三角建成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为巩固完善阶段,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把珠三角建成生态城市群。规划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目的是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治理环境污染三方面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重现碧水蓝天净土,使珠三角的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高。下面,就环保规划谈几点感想和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在广东考察工作时指出,广东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这是党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在新阶段赋予广东的光荣使命。早在广东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上,广东省委、省政府就提出用5年时间把珠江三角洲建成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到2010年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广东省委、省政府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做出了编制珠三角环保规划的决定,以规划为龙头,提升珠三角区域竞争力,增创新优势,是十分重要的前瞻性决策,符合广东省和珠三角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
珠三角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和产业高度聚集,初步形成了大都市连绵带的雏形,以不足0.4%的国土,聚集了近3%的国民,创造了近9.3%的地区生产总值,未来珠三角仍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领头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火车头”。但珠三角环境现状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差距还较大,环境问题已成为珠三角发展的一个短板,严重制约了区域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这有多年快速发展不可避免产生的污染累积原因,有珠三角河网、大气循环等自然客观因素影响,也有过去对环境问题不够重视的欠帐因素。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提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三者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如果将珠三角比喻为一个木桶,那么珠三角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如何,也即这个木桶能够容纳多少水,是决定于环境这个短板的制约。如果下大力气,重点攻坚,解决好环境问题,实现规划目标,使环境系统得到优化发展,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争创环境新优势,那么珠三角就是一个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是一个全方位的排头兵,无疑将在广东乃至全国起到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发展的带头和激励作用。
环保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资源的手段之一,必须按照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本身的属性要求,打破单一行政区域的限制,从整个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按照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环境容量底线的要求,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明确哪些地方能够开发、哪些地方不能开发,以及相应的开发方式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程,实现高质量的、环境可持续的、有效益的持续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根据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特点保护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体现“五个统筹”的思想,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珠三角环保规划编制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上海、江苏、浙江已经开始行动,要求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联合编制长三角环保规划。此外,一些地区还要求共同搞长江流域环保规划,港澳地区也积极要求搞粤港澳环保规划。珠三角环保规划编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坚持规划的实施,实现2020年的规划目标,希望珠三角环保规划修订完善上报人大审议,保证规划的法律地位,把省委、省政府的决心变成全社会的行动。
这次规划汇报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借此机会,代表国家环保总局向一直关心、支持规划编制工作的德江书记、华华省长以及广东省各部门和各地市,表示衷心感谢。希望规划编制技术组继续努力,充分听取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把规划修改完善好,为广东省以及全国可持续发展事业创造一个典范。
抄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环保局,环境保护规划顾问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技术组、协调组等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