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意见-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环保厅2010年度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意见

一、2010年全省环保工作情况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确保亚运会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重点,严格环保准入,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整治,创新体制机制,在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工作有:

(一)强化环保调控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坚持把环保审批与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意见》,提出22条具体措施。深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综合管理系统,对省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总量动态调节,加强跟踪服务,省重点建设项目平均审批时间缩短至5.5个工作日。2010年,全省共审批通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6万个。中科炼化一体化、惠州炼油二期、中委大南海炼油、茂石化炼油技改项目、中科院散裂中子源等一批省重点项目顺利通过环保部审批。

加快推进规划环评。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完成了水泥发展专项规划、惠州港总体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的环评审查,引导产业合理布局。认真开展区域环评,大力支持产业转移。至去年底,全省已有34个产业转移园区通过环保审查。加快推进电镀、鞣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推动了重污染行业企业整合升级。

严格环保准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对高耗能、高排放及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从严把关。2010年,全省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占审理总数的5.16%。“十一五”期间,全省万元GDP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下降了60%以上。

(二)强化总量刚性约束,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大力实施工程减排。2010年,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6座,新增日处理能力384.4万吨;全省污水处理设施总数达到305座,配套管网4170.7公里,日处理能力达到1739.1万吨,是2005年的2.7倍,占全国1/8强,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全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安装了脱硫设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557万千瓦,是2005年的8.5倍,居全国前列。

切实抓好结构减排。省政府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现场会,全面总结推广南海区坚持以污染减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成功做法。认真实施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补助方案,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关停小火电1209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5782万吨、落后钢铁产能1274.7万吨、落后造纸产能33.5万吨,均提前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任务

不断强化监管减排。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火电厂脱硫等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加快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1200多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去年我省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考核分数由前年的51.6提高到80.6,居于全国前列。

据环保部核算,2010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9年下降5.81%1.86%,比2005年下降18.88%18.81%,超额25%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净削减量分别达到68万吨和102万吨,为一批现代产业项目顺利上马和全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了环境容量。

(三)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成功兑现“绿色亚运”庄严承诺。

着力抓好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成立了以林木声副省长为组长的“三会”环保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出台了《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广州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广州亚运会水环境质量保障行动计划》等40多份文件,实施了一揽子水环境保障工程,采取了堵源、截污、调水等措施,完成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7119项空气污染治理工程。珠三角九市、清远市、汕尾市全面完成了脱硫工程建设和小火电关停任务,538.2万千瓦机组实施了降氮脱硝。珠三角于去年91日正式提前执行机动车第四阶段(国)排放标准。同时,建立了亚运环境质量监控网络,强化污染源监管。亚运期间,珠江三角洲尤其是广州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涉亚水域水质达到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亚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

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建成投运,贵屿电子废物集中拆解场动工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制定并实施了《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积极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

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示范建设。认真落实国家“以奖促治”政策,出台了《关于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顿,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点示范,促进了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加快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中山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的地级市,深圳福田、罗湖、南山三区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环保部的考核验收,1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深圳、珠海、中山、韶关生态文明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强化规划纲要实施,珠江三角洲建成全国首个环保模范城市群。

建立健全一体化体制机制。省政府与环保部签订了《共同推进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合作协议》,从环保一体化等八个方面共同推进珠三角地区环境保护先行先试。林木声副省长牵头成立了珠三角环保一体化规划实施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和《省环保厅实施〈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佛山市成功获得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东莞市通过了环保部考核验收,按时按质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底前建成珠三角环保模范城市群的目标。

加快推进区域联防联治。继续推进珠江综合整治,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开展城市河段和河涌综合整治工程960多项,珠江广州河段、佛山汾江河、东莞运河等严重污染河段水质得到明显改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现场会和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淡水河、石马河、潼湖水系等东江重要支流的污染综合整治力度,交接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广佛肇、珠中江和深莞惠三大经济圈签署了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泛珠和粤港澳环保合作日益密切。

(五)强化环境监督执法,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加强环境立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于20109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出台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试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开展了全省环境保护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强化环境执法。联合省监察厅对群众反映强烈、环境污染严重的淡水河、广州市西部饮用水源等10个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20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20012008年审批的、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的90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2010年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6.7万人次,检查企业29.1万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1万多家,关停4013家。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312家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结果,联合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

加大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力度。修订了省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切实加强环境应急工作。2010年,全省成功处置了30多起环境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去年高州水库和北江铊污染事件中,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密切配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和隐患,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确保了第16届广州亚运会顺利举办。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去年,全省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1.79万件,处理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集体进京上访事件。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环境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环境标准和环保科技取得新进展。出台了锅炉和水泥工业两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四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污染物排放限值。863重大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与技术集成示范”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研究课题按计划推进。

环境管理能力取得新提高。省环境监控中心和21个地级以上市污染源监控中心全部建成并联网,建成了亚运环境保障监控平台和立体监测网络。广东环保工程职业学院建设进展顺利,实现当年创建,当年招生,当年开课。环保信息化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开发建成了全省污染源信息、机动车排气检测数据、重点污染源信用和排污许可证四大管理系统。

2010年,我省环保工作经受严峻考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经济总量增长12%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好转。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了4.4%,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和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提高了2.12.3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得益于全省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在此,我代表省环保厅向各级党委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向全省环保战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省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部分流经城市河段的水质污染仍然严重,仍有9.4%的省控江河断面水质劣于V类,全省酸雨污染仍较严重,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较为突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亟需加强,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逐步暴露,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环境信访和环境维权问题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基层环境监管和应急能力严重不足问题较为突出,环保工作任重而道远

二、2011年环保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十分重要。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华华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核心,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坚持以污染减排倒逼产业升级,坚持以联防联治促进环境改善,努力推动我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环保审批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进一步深化环保审批制度改革,对重点项目及扩内需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做好跟踪服务;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总量指标给予调节支持,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对未完成减排目标的地区实行行业区域限批,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暂缓受理。

严格区域和行业规划环评。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重点做好电力、交通、矿山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所包含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原则上不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继续推进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推广示范基地建设经验,重点抓好化学制浆、电镀、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等五个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加强产业转移园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统一入园、集中治污。要认真执行产业转移园环评批复意见,严格园区项目准入,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实施四大行动计划,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研究部署“十二五”环保工作。要抓紧出台《广东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六个专项规划。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重点抓好粤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的评估及“十二五”合作计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淡水河、石马河、深圳河、佛山水道和练江、枫江、小东江等7条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优化饮用水源布局。深入开展东江、北江等重点河流水质保护工作,加大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力度,开展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考核。

实施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2011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方案及保障应急方案,协调深圳市及周边地区全力做好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要继续推进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等非电力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治理,抓好火电、陶瓷、玻璃和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力度,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加强在用车排放年度检测监督管理,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

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涉重金属企业重点防控监管制度,加大重污染企业整治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处置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同时,要深入开展涉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排查,建设重金属污染监测预警及应急体系,启动典型场地重金属土壤修复试点和技术示范工作。

实施农村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集中式和水库型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治,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加快实“以奖促治”,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在东江流域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着力解决一批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中山、深圳、湛江、韶关等市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中山、江门、肇庆等市要切实抓好模范城复核工作。河源、湛江、潮州等市要加快推进创模的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污染减排,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谋划部署“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要按照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抓紧制定全省“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及2011年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市。各地要按照省下达的“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及早谋划、抓紧推进,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大力推进减排措施落实。各地要继续抓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配套,加快推进重点流域和重要库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厂脱硫脱硝,鼓励燃油电厂实施油改气工程,实施《广东省火电厂降氮脱硝工程实施方案》,抓好12.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和新建机组同步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稳步推进热电联供和“以大带小”,加大燃煤、燃油小锅炉淘汰力度,推进造纸、纺织印染、酿造、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加强减排工程监管。各地要加大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达到“一年60%、三年75%”的目标、火电厂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提高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去除能力。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继续抓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强化减排考核。对各市“十一五”及2010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联合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做好2010年环保责任考核工作,落实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同时,要加快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办法,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四)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继续推进粤西、粤北和广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的建设,加快建设全省综合性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利用基地。认真实施《关于加强我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的意见》,加快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要继续开展对涉重金属、矿山开发、石化行业和“两高一资”企业及产业转移园的环保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未批先建、未验投产”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联合省监察厅对重点环境问题和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每季度向社会曝光“黑名单”企业,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自律。严格落实“两法衔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重点案件的后督察工作。

强化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各地要抓紧建立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沿江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调查和动态管理,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专家队伍,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搜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环境突发性事件。畅通信访渠道,继续开展集中下访和接访活动,完善网络问政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办理,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五)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升服务科学发展水平。

加强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制定《广东省电磁辐射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抓紧研究制定重点区域、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标准,出台我省炼油与石油化工、在用船舶柴油机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要加快全省环境监测网及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重视解决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业务用房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及能力建设。加快“数字环保”体系的建设,建设省市县一体的环保电子政务网络和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西分部建设。

加强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抓好水专项、大气污染防治863重大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省区域大气质量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开展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专题调研,研究出台扶持我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一批环保产业高新技术示范工程和装备国产化项目。

加强环境宣教体系建设。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环境文化周活动为主要载体,开展“环境保护献礼建党9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以学校、社区、企业为重点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全民参与环境宣教体系。

加强环保系统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反商业贿赂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动环保部门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强化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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