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48号),明确我省“十二五”期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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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粤环〔20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各县(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48号),明确我省“十二五”期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