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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60/2021-00611 分类: 污染防治、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成文日期: 2021-02-01
名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文号: 粤环函〔2021〕66号 发布日期: 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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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8  浏览次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粤环函〔2021〕66号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厅):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环水体〔2020〕71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按要求做好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