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项目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经营综合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
公示时间: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020-87537855 传真:020-8753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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