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现将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核技术应用改扩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二、建设规模:将医院住院部1台DSA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搬迁到医院应急大楼二楼机房,在医院应急大楼二楼再增加使用1台DSA机用于放射诊疗。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岗石榴岗路1号医院应急大楼二楼。
四、项目辐射防护执行主要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标准。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按照标准要求设立机房并采取辐射防护措施;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完善辐射管理机构,建立和落实辐射监测防护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在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安全操作的前提下,项目的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项目管理值之内。因此,从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公示时间七天(2012年9月29日至10月5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87531365
电子邮箱:hgc@gd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