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海华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7月22日至2014年07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海华大桥工程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广州市番禺区 |
环评机构: | 中山大学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全长2.818公里,主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路基标准宽度为42米,桥梁宽度42米;辅道宽8.5米,设计速度公里/小时;包含特大桥1座、中桥3座、小桥2座,涵洞通道3座,平面交叉1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废水收集处理或回用、运营期路面雨污水进入管道; 施工期洒水抑尘等;绿化、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 合理布置施工营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运营期上声屏障、隔声窗; 落实事故应急池等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