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610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佛山市顺德鑫还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016年度废印刷线路板跨省转移事项的批复
佛山市顺德鑫还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资料(业务办理号:107446)收悉。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不同意该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复函意见(湘固转函[2016]221号),经研究,不同意你公司将400吨HW49废印刷线路板转移至郴州万容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处理。你公司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妥善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已获批的转移计划转移危险废物,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2月6日
抄送: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