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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可否使用全资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外承接业务?-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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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可否使用全资子公司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外承接业务?
2018-03-20
来源: 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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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省环境保护厅
答:根据固废法相关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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