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受的公众上交的乙醇[无水](CAS号:64-17-5)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999-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过滤吸附介质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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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的沾染上酒精的无尘布是否属于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