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桶需交回原生产商,经其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且用于原用途,方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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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粉包装袋(沾有极少量铝粉)是否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 属于哪一类? 是否可以交回生产厂家回收循环使用?那么在全省管理平台上,如何报备?
答:不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桶需交回原生产商,经其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用的产品质量标准且用于原用途,方符合《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