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问题:我司是位于深圳出口加工区的企业,我司的一般固废主要就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这些物料都是保税进口的,我们现在处理方式都是退香港处理。我咨询当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让我按出省转移来办理,需要到省厅备案。但我看相关条款,出省转移有,需要移出地和接收地政府部门的文件。我司的一般固废退港,是没有接收地部门出具文件的!然后固废申报系统上要求填写回收单位的所在地,系统中只有国内的选项,根本就没有香港这个选项,请问这个要怎么填报?
答:保税区进口的货物,未经海关检验和缴税,属于境外货物。根据国家固废法的规定,我国采取措施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且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和处置。因此,你司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退回香港是合理可行的,不需要在省内的有关固废转移平台上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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