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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关于油气回收治理验收检测相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失效)

广东省环境保护

 

粤环函〔2010198

关于油气回收治理验收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按照《印发广东省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20093号)的要求,我省已全面开展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为确保治理质量,现将验收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测的技术依据

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验收检测工作,依据《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 431-2008)的有关内容进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检验验收工作,依据《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1)的有关内容进行。

二、验收检测的主要内容

(一)储油库检测内容包括: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任何可能泄露点油气排放浓度,底部装油汽油泄漏量,油气处理装置出、入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具体内容按照附件1的要求执行。

(二)加油站检测内容包括: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和处理装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具体内容按照附件2的要求执行。

(三)油罐车检测内容包括:P/V阀、管路及罐体密闭性、气动阀等,具体要求参照GB20951-2007GB 18564.1的要求执行。

三、验收检测的程序

(一)储油库、加油站的业主须委托环境监测部门或其他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检测,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二)检测完成后,储油库、加油站经营业主应按要求向县(区)级以上环保部门上报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备案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56)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县(区)级以上环保部门对业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再到现场检查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按照HJ/T 431-2008要求)。对检测合格的加油站、储油库,县(区)级以上环保部门发放油气回收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将所有审查后的材料进行统一备案管理。

(四)完成油气回收改造的油罐车,其业主应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油气回收工程验收检测,检测合格后,向县(区)级以上环保部门提交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图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程检验合格报告书、车辆营运许可证、行驶证等原件或复印件,环保部门审查后进行备案管理。

四、关于验收检测单位

(一)加油站、储油库验收检测可由环境监测部门或其他具备油气回收系统检测资质的中介检测机构完成。

(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工程验收检测,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关于年审

(一)各地环保部门须将油气回收工程的监督管理纳入到排污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对未提交有效检测合格报告的加油站、储油库,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各地环保部门应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将油气回收系统的检验纳入到油罐车罐体的年度检验中。年度检验合格的油罐车应到车辆注册所在地和使用地的环保部门进行备案;未进行包括油气回收工程在内的油罐车罐体年度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环保部门应会同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六、其他要求

(一)按照标准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后,须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要求和相关的验收检测要求。

(二)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须安排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的油气回收工程进行监督性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我厅。

(三)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的油气回收治理检测验收工作须在1030日前全部完成。

七、关于检测收费

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工程的验收检测收费按照价格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验收检测实施细则

    2.加油站油气回收工程验收检测要求

    3.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验收检测实施细则

    4.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验证实施细则

5.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验收检测申报材料表

    6.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申报材料表

 

二○一○年三月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献忠 020-85267640

 

主题词:环保  油气回收  治理验收 通知


 

附件一

储油库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验收检测实施细则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油库油气排放浓度的验收检测、定期年检和监督性抽查。

检测接口

要求预留如下图所示的检测接口如图1所示。

1.排放管

2.接管32×3

3.法兰PL25-1.0 RF,见HG/T 205922009

4.法兰盖BL25-1.0 RF,见HG/T 205922009

5.采样管14×2

6.采样管6×1

7.阀门

8.管帽

9.双头螺柱M12X65 8.8级,见GB/T 9011988

10.螺母M12 8级,见GB/T 61702000

11.缠绕垫D 25-1.6 1221,见HG/T 206102009

 

 

1 处理装置油气浓度检测接口

注:采样接口中,必须保证采样管的尺寸、安装位置的准确性,置入油气管道采样管前端应为30°斜面,斜面中心点位于油气管道中心轴上。检测时,样品途经采样管和其他部件进入收集器的距离不宜超过300 mm。

 

检测方法

3.1 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检测,应在发油相对集中(有60%以上的装油位发油)时进行。

3.2 采样时间不少于1小时,可连续采样或等时间间隔采样。等时间间隔采集的样品数不少于3个,取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3.3 用针筒采样步骤:

a)卸下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b)将硅橡胶管直接套到采样管管口上;

c)打开阀门5分钟;

d)针筒与硅橡胶管的另一端连接,抽取气体;

e)取下针筒并将气体排出;

f)重复上述d)e)步骤三次,然后采集气体样品。

g)采集完毕,关闭阀门,取下硅橡胶管,装好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3.4采样方面的其他要求按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规定执行。

3.5样品分析方法按HJ/T 3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执行。

检测记录

检测时,应记录如下信息:

a)每个样品的质量浓度分析结果及平均值;

b)上次检测记录的处理装置进口、出口气体累计流量值(m3);

c)本次检测记录的处理装置进口、出口气体累计流量值(m3);

d上次检测至本次检测之间的汽油发油总量(m3)。

记录表参见GB20950-2007中表C.2

 

 

 

 

附件二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验收检测实施细则

 

涉及内容

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

检测要求

2.1 液阻检测要求

在进行液阻检测时,如果加油站有油气排放处理装置,且储油罐与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进气连接管线长度超过 8m,回气连接管线超过 5m,应在此处预留三通检测接头,进行液阻检测。液阻检测前应测量系统压力,如果压力超过125 Pa,应先释放压力,在向系统充入氮气之前,压力应小于125 Pa

2.2 密闭性检测要求

在进行密闭性检测时,如果向罐体充压到达500Pa的时间超过按照国标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理论计算值的2倍,则判定为该项检测不合格。加油站气相系统如果未全部连通,应分别检测,检测结果均应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2.3 气液比的检测按照HJ/T 431-2008的要求。

2.4 油气排放处理装置检测要求

加油站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检测所需要的检测结构如附件1中图1所示。检测方法可采用如附件3所示的气相色谱法或烃类气体检测仪检测法。

2.5 在线监测系统检测要求

2.5.1 压力和气液比比对要求

对于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的加油站,由检测机构进行在线监测系统的压力和气液比比对,具体方法如附件4所示。

2.5.2 在线监测系统性能补充要求

由业主提供油气回收系统中各种监测对象传感器的故障设置方法(软件方法或电子模拟方法),检测单位运行该故障,查看是否会引起在线监测系统预警或报警。在线监测系统能预警或报警,则该项内容通过检测,否则为该项内容未通过检测。需模拟的故障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情况扩展):

1)各种传感器失效(断开或未连接);

2)压力阀/真空阀(工作异常或不工作);

2)气液比超出范围(小于0.9或大于1.3);

3)系统压力(大于700Pa);

4)液阻(超过250Pa);

5)后处理装置运行压力异常。

检测合格判定补充

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应在检测当天完成,未完成一律判定为此次检测不合格。

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油气后处理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五个检测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判定此次检测不合格。

加油站停用或闲置的油气回收系统设备应在检测前由加油站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封存,并报地市环保局备案,否则按不合格判定。

 

 

 

 

附件三

加油站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检测实施细则

 

安全工作要求

检测应严格遵守加油站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检测设备

2.1 除了采用气相色谱仪外,也可采用烃类气体检测仪。

2.2 烃类气体检测仪须符合下列要求:

a)具备在爆炸危险1区使用的本质安全性能;

b)量程范围至少为0-30 g/m3,质量浓度分辨率不低于0.1 g/m3,最小精度不低于满量程的2%

c)响应时间小于8 s

d)备有采样泵,在探头处样品规定流速为 0.1 0.4 L/min

e)配有探针或探针延伸器,外径不超过6 mm,一端开放允许样品进入。

f)备有长度不小于200 mm的探测管。

g)整套检测仪(包括附件)已通过计量和安全等部门认证。

2.3 用烃类气体检测仪,做初步检测,超过25 g/m3视为不合格,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按用气相色谱方法进行仲裁。

检测方法

3.1 气相色谱方法

3.1.1 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的检测应在正常启动状态或油罐车卸油期间进行。

3.1.2 检测排放浓度,在30 min采样周期内,可连续采样或等时间间隔采样,等时间间隔采集的样品数不少于3个。用针筒采样步骤:

a)卸下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b)将硅橡胶管直接套在采样管管口上;

c)打开阀门3分钟;

d)针筒与硅橡胶管的另一端连接,抽取气体;

e)取下针筒并将气体排出;

f)重复上述d)e)步骤三次,然后采集气体样品;

g)采集完毕,关闭阀门,取下硅橡胶管,装好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3.1.3 采样方面的其他要求按GB/T 16157执行。

3.1.4 分析方法按HJ/T 38执行。

3.2 烃类气体检测仪方法

3.2.1 处理装置排放浓度的检测应在正常启动状态下进行,如测试期间无法正常启动,可在强制启动期间进行测试。

3.2.2 采样步骤:

a)卸下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b)将硅橡胶管直接套在采样管管口上;

c)打开阀门3分钟;

d)采样探头与硅橡胶管的另一端连接;

e)仪器预热后,在30 min采样周期内,可等时间间隔采样,至少取10个;或连续监测,等时间间隔读取10个数值;然后取平均值。

f)采集完毕,关闭阀门,取下硅橡胶管,装好采样管管口上的帽盖。

3.2.3 将测得结果的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检测记录

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的检测结果记录参见GB20952-2007F.4

 

 

 

 

附件四

加油站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验证

 

检测原理

采用国标 GB20952附录B和附录C的检测方法,将所得到的压力和气液比结果与在线监控系统测量的结果作比较,如果两个结果差值在允许范围内,视为在线监控系统测量精度满足要求。另外,在线监控系统采用的压力传感器、流量计以及浓度传感器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到具备相关资质单位定期进行计量检定。

检测设备

参照国标GB20952中密闭性、气液比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

压力检测结果对比

3.1在此测试开始之前,测试人员应将时钟调至与在线监控系统时间同步。

3.2按照GB20952附录B的规定,做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压力检测。

3.3 读取在线监控系统的压力读数。

3.4将检测结果与在线监控系统记录同一时间的压力读数进行比较:

若差值在±50 Pa范围内,在线监控系统压力监测准确度视为满足要求。

若差值在±50 Pa范围之外,则进行3.5

3.5按照3.2再进行两次压力检测,取三次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与相应时间读取的在线监控系统的压力平均值进行比较:

若差值在±50 Pa范围内,在线监控系统压力监测准确度视为满足要求。

若差值在±50 Pa范围之外,视为此项检测不合格。

3.6对于非连通油罐的加油站,按照3.13.5步骤依次检测每个油罐的压力。

气液比检测结果对比

4.1 选择被测试的加油枪,并在记录表上标明加油机序列号和加油枪数目。记录油气流量计的序列号。

4.2按照GB20952附录C的规定,以加油流量为20-30L/min范围内检测气液比。

4.3 将检测结果与上述在线监测记录的日报平均A/L值进行比较:

若差值在±0.15范围内,在记录表上记录此流量计通过测试,重复步骤4.2测试下一个流量计。

若差值在±0.15范围之外,则进行4.5

4.5 按照4.2再进行两次气液比检测,取三次检测的平均值与三次在线监控系统A/L值的平均值进行比较:

若差值在±0.15范围内,此流量计视为通过测试,重复4.2测试下一个流量计。

若差值在±0.15范围之外,则此项检测视为不合格。

4.6 若此流量计还监测其它的加油枪,在另一加油枪加油时重复4.14.5,只有当该流量计检测的所有加油枪满足要求才能判定该项检测合格。

检测记录

检测记录分别参见下表1和表2

表1 在线监控系统压力传感器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表

检测设备名称

 

设备状态

 

检定有效期

 

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现场环境温度

 

 

检测时间

     分—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设备参数

各油罐的油气管线是否连通:是       

是否有处理装置:是       

操作参数

1号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2号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3号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4号油罐服务的加油枪数:    

油罐编号

1

2

3

4

连通油罐

汽油标号

 

 

 

 

油罐公称容积 /L

 

 

 

 

 

汽油实际体积 /L

 

 

 

 

 

油气实际空间 /L

 

 

 

 

 

初始压力 /Pa

500

500

500

500

500

在线监控系统记录值/检测值

1min之后的压力 /Pa

/

/

/

/

/

2min之后的压力 /Pa

/

/

/

/

/

3min之后的压力 /Pa

/

/

/

/

/

4min之后的压力 /Pa

/

/

/

/

/

5min之后的压力 /Pa

/

/

/

/

/

是否达标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结论及建议:

 

检测人:       复核人:       加油站陪检人:        检测日期:

 

表2 在线监控系统流量计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表

检测设备名称

 

设备状态

 

检定有效期

 

设备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现场环境温度

 

 

检测时间

     分—    

加油机序列号            加油枪数目      流量计序列号             

1

在线监测系统气液比日报平均值

 

2

在加油流量为20-30L/min范围内检测气液比(同一支加油枪的第一次检测)

加油枪序列号      

气液比检测结果     

加油枪序列号      

气液比检测结果     

3

步骤1值减去步骤2

差值     

差值     

若差值在±0.15范围则通过

否则继续步骤4

通过

继续步骤4

通过

继续步骤4

4

在加油流量为20-30L/min范围内检测气液比(同一支加油枪的第二次检测)

气液比检测结果     

气液比检测结果     

在加油流量为20-30L/min范围内检测气液比(同一支加油枪的第三次检测)

气液比检测结果     

气液比检测结果     

三次检测平均值

气液比检测结果     

气液比检测结果     

5

步骤1值减去步骤4平均值

差值     

差值     

若差值在±0.15范围则通过

否则未通过检测

通过

未通过

通过

未通过

6

若此流量计还监测其他加油枪,使用步骤2第二个加油枪序列号数据栏,对另一条枪作测试。

结论及建议:

 

 

检测人:       复核人:       加油站陪检人:        检测日期:

 

 

 


 

附件五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验收检测申报材料表

加油站名称

 

加油站地址

 

建站时间

 

联系人

 

所属单位

 

联系电话

 

油站隶属

中石化□  中石油□  中油BP□  社会□  非经营□

年油品销量

汽油

 

柴油

 

日最大发油量

汽油

 

柴油

 


           油
           站
           设
           备
           情
           况

加油机数量

汽油机

 

柴油机

 

加油枪数量

汽油枪

 

柴油枪

 

地下罐数量

汽油罐

 

柴油罐

 

地下罐容量

汽油罐

 

柴油罐

 


           气
           回
           收
           系
           统

类型

分散□ 集中□

加油机厂家及型号 

 

是否按照要求预留检测接口

是□    否□

加油枪厂家及型号

 

是否取得油气
           回收系统认证

是□    否□

真空泵厂家及型号

 

是否取得整体
           防爆合格证

是□    否□

油气回收治理厂家

 

是否自检

是□    否□

工艺管线施工厂家

 

是否安装油气处理装置

是□    否□

处理装置情况

处理装置厂家名称

 

类 型

 

设计最大处理能力

 

是否按要求预留检测接口

    是□    否□

是否取得整体防爆合格证

    是□    否□

 

附件(*号为必须提供):

1、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2*工艺管线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文件(GC2级管道施工资质或石油石化行业施工资质)

3*油气回收设备提供商资质文件(或油气回收设备生产商的授权书)

4*油气回收系统认证文件(必须与安装的系统结构一致,国外品牌必须提供,国内品牌提供相关试验报告)

5*含油气回收的加油机整体防爆合格证明文件,如果安装油气排放处理装置,须获得整体防爆合格证。

6*工艺管线施工平面图和流程图(A3幅面)

7*自检报告(由工艺管线施工单位和油气回收设备供应商共同提供)

8、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的油气污染治理项目,提交在线监测系统评估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a) 系统对油气回收系统压力、加油枪的气液比、卸油时回气管线是否联接(或泄漏)和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转监测原理的说明;

b)系统具有的数据显示、打印和储存、远程实时自动上传功能说明;超标预警和报警功能的设置;防篡改功能的设置;自动关闭超标的加油枪、油泵或加油机的设置;

c)在过去三个月系统误报警率和有效率的计算、评估方法及结果;

d)其他主管机构确认或业主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内容。

 

 

 


 

附件六

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申报材料表


储油库名称

 

储油库地址

 

建成时间

 

法定代表人

 

所属单位

 

联系电话

 

储油库设备情况

储油库隶属

中石化   中石油   中油BP   社会

总库容量

汽油

 

柴油

 

汽油罐

个数

 

容量

 

柴油罐

个数

 

容量

 

年周转量

汽油

 

柴油

 

日最大发油量

汽油

 

柴油

 

瞬时最大发油量

汽油

 

柴油

 

下装发油鹤位数

汽油

 

柴油

 

上装发油鹤位数

汽油

 

柴油

 

鹤位装油流速

汽油

 

柴油

 

处理装置情况

油气回收装置

厂家名称

 

类型

 

设计最大处理能力

 

是否按要求

预留检测接口

     

是否取得整体

防爆合格证

    


附件:

1、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图

2、处理装置整体防爆合格证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4、管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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