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正推动海洋强省建设,做大做强做优海洋牧场等现代海洋产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促进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印发,提出建立环评管理“绿色通道”、试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7项支持政策措施。
《通知》提出,加强规划源头引导,配合相关规划编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优化养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动绿色发展。
《通知》强调,将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环评纳入“绿色通道”,制定环评审批服务单,建立审批服务台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
针对海洋牧场相关环评审批,《通知》提出了具体创新举措:一方面,连片聚集海洋牧场可作为整体、确定一个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环评,统一提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要求,片区内单个项目可不再重复开展环评。另一方面,下移环评审批工作重心。地级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分工,可由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具体承担现代化海洋牧场环评审批、审核工作。
《通知》还提出,试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及围海养殖的用海面积300亩以下的现代化海洋牧场等部分项目,试行免于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通知》强调,要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在海洋牧场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其环评可简化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等内容,并且深、远海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可只进行一次环境现状调查。
另外,还将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对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重点区域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时掌握海域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海洋牧场发展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