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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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7-23
主题:
注塑行业注塑工序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可否回用至生产
内容:
我单位生产注塑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次品,我单位能否自行破碎然后回用于生产?是否会定义为再生塑料为原料进行生产?如果可以回用是否需要按照名录上二十六、橡胶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编制报告书?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7-26
答复时间:
2021-07-30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 仅涉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可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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