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肉丸丸子
留言日期:
2019-09-04
主题:
关于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的咨询
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每个新建燃煤、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 4 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 8m,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如有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配套2台燃气锅炉供热,1、在一个锅炉房能否设置2台燃气锅炉,设置2根燃气锅炉烟囱?2、在新建燃气锅炉房周围200m距离内有其他房地产,最高建筑物约100m,燃气锅炉烟囱要高达103m建设较难实现,则燃气锅炉烟囱都建设高度能否低于锅炉房周边200m距离最高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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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2019-09-04
答复时间:
2019-09-10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请按照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要求执行,如不具备设立烟囱的条件,请另外选择符合要求的地址建设。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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